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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台湾同胞投资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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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台湾同胞投资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台湾同胞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和省委对台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台湾同胞投资工作,皖台经贸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服务保障工作不够到位、台湾产业园区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统筹协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合力,确保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二要深入研究谋划。围绕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及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皖台优势产业衔接和产业链供应链互补、创新政府服务、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长三角地区涉台工作协同等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加强战略谋划和规划。三要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探索拓展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建立职能适配、权责明确、执行有力的台湾同胞投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向县(市、区)、开发区延伸,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

二、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一要建强基层工作队伍。台湾同胞投资相对集中的市县区加强工作力量,提升能力水平,保持队伍稳定。建有台湾产业园区的开发区有专人负责台资企业服务管理工作。二要提升法治化水平。加强涉台法律法规和惠台政策宣传教育,提高涉台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完善普法机制,增强台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三要创新服务举措。加大对台资企业纾困解难力度,探索设立台商服务中心、涉台法律服务中心,为台商台企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和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发挥我省科教优势,推动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四要健全服务机制。建立专人联系、定期走访台资企业制度,提高联席会议执行力,及时帮助台资企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涉台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及时受理、依法调处涉台矛盾纠纷。

三、完善投资保障体系。一要完善宜居服务功能。加强台籍人员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住房、交通、教育、文化、医疗等保障。二要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系列惠台政策和我省实施细则,借鉴兄弟省市创新做法,为台资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融资担保、开拓内销市场和引进人才等提供政策支持。加强长三角地区涉台工作协作,创新政策供给,力争推出一些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提高我省对台招商引资竞争力和吸引力。三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省有关部门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在专项资金、融资担保、土地供给等方面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台办和国家有关部委与省政府共同举办皖台合作交流论坛。

四、建设高质量产业园区。一要优化产业布局。省及有关市县加强台湾产业园区建设研究论证,制定明晰的产业规划,引导台资向新兴产业集聚,打造园区产业特色;引进相关内资企业,以产业配套促进台资企业发展;注重产业协调发展,完善园区功能。二要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安徽省台湾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额度,设立台湾青年来皖创业就业专项扶持资金,并为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提供租金、融资、贷款支持。三要加大对台招商力度。抓住台资产业转移契机,强化产业招商。围绕主导产业,聚焦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区域带动强的项目,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发挥我省区位、资源和环境优势,吸引沪苏浙地区台资向我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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