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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秘书处  编发:秘书处   发布日期: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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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沈素琍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今后一年主要任务的安排。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安排工作重点突出,符合安徽发展要求和全省人民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砥砺奋进,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释放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制度红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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