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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大:代表联组、小组活动出新规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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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出台《黄山市人大代表联组和小组活动办法》,进一步规范代表联组、小组活动开展,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保驾护航。

《办法》规定,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联组和代表小组为基本活动形式。代表联组每年活动不少于一次,代表小组每季度活动不少于一次,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分专题、专业不定期进行。

《办法》要求,代表联组和代表小组活动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安排。开展的活动应当注重实效,每次活动后都要形成书面专题调研或视察报告。

《办法》还明确了市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代表联组、小组和专业小组活动,其所在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给予保障,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工资和其他待遇。市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代表联组、小组及专业小组活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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