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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秘书处  编发:秘书处   发布日期: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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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董开军院长所作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新时代安徽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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