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人大工作>内容详情

第17期:沈素琍同志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和《意见》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的讲话(摘要)

来源:综合处  编发:综合处   发布日期:2020-07-17  
【字号:

2020716

 

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持续助力“两手抓”的重要举措。下面,我就扎实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检查的思想和工作基础。这次执法检查较之以往有一些特殊性,检查的内容不仅是《条例》实施情况,还有常委会创制的《意见》落实情况;检查的对象不仅是“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还有群团和一些社会组织等责任主体,是因应特殊需要采取的特别举措。为了达到预期目的,3月初省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出台以来,各有关方面超前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开展这次检查奠定了思想和工作基础。

一是及时创制《意见》,适应了应急之需。2月下旬我省“疫防”和“双复”并行推进的关键阶段,常委会敏锐意识到,受疫情影响可能会产生一些矛盾纠纷,有必要依据有关法规、针对现实需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简洁的程序、突出管用的特点创制工作性文件,为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具体抓手。这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遇事找法”的一次生动实践。主任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研究形成《意见》草案,在全国人大指导下按照集体行使职权的程序提请常委会书面审议通过,经省委同意于35印发实施,并于36召开视频会议,作出具体部署。之后,我们多次调研了解到,各地各有关方面特别是矛盾纠纷化解主体普遍认为,这个《意见》的出台,见事比较早、针对性比较强、简要务实,适应了特殊时期的特定需要,进一步强化了法治功效,是具有人大特点、安徽特色的创新之举。

二是大力宣传普及,营造了浓厚氛围。《意见》出台后,常委会有关机构迅速行动,联系协调中央及我省主流媒体特别是一些新媒体,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宗旨、主要内容、现实意义和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16个市人大也及时通过多种方式传达学习、宣传解读,有的还结合实际制发了配套文件,努力落细落实。全省五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运用代表活动室、工作室、调解室和群众联系点“三室一点”等多种平台,带头宣传,自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全省上下联动发力,群众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各方面贯彻落实《意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行动力不断增强。我们现在开展检查,有了一个很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

三是有序排查评估,推动了预防化解。为了推动《条例》和《意见》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省直有关单位对照规定主动领责,认真排查评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省直54家单位迅速行动,细致摸排,共排查出168个存在或潜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市县也相应开展排查评估,并以此为契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做到监管与服务、预防与化解相结合。通过前段时间的工作,各有关方面特别是矛盾纠纷化解主体,进一步增强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基本摸清了涉疫矛盾纠纷底数,找出了风险隐患点位,提高了防范化解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应对预案和化解措施,初步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也为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打下了很好的工作基础。

第二,要深刻理解开展这次检查的重要意义。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包括当前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开展这次检查,也正是从依法护航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的,对于促进多元化解纠纷主体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对照《意见》列举的两个方面情形,认真履行《条例》明确的法定职责,从源头上化解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为统筹“两手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高度重视化解可能出现的“疫后综合症”,妥善解决因疫利益受损群众的合理诉求等。党中央就保持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作出了重要决策,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先后下发文件,就加强涉疫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应对“疫后综合症”、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等作出了安排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平安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落实举措。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把《条例》和《意见》的落实工作有机融入中央及省委部署的专项行动之中,在省委统一领导下,通过扎实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更好督促有关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为夺取战疫、发展“双胜利”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是回应群众诉求的现实需要。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我们也要看到,“疫后综合症”包括我们在《意见》中所列矛盾纠纷的若干情形尚未完全消除,有的方面矛盾和诉求还比较集中。比如说,一些商铺和厂房承租户等群体诉求比较突出,一些群众面临收入减少、就业和生活困难等问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因疫引发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薪资报酬、土地承包、农资供应等矛盾纠纷,仍需进一步化解。再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全省有900多家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面临退出或调整、转产,有的企业和群众经济损失较大,对相关补偿期望较高,诉求比较突出,需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解决。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督促有关方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条例》和《意见》明确的原则要求、程序规范、方式方法,科学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妥善回应诉求,依法定纷止争,更好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多发高发期,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这样一些特点,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显得尤为突出,对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待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出发,以督促《条例》和《意见》的落实为抓手,推动各级各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要切实把握开展这次检查的各项要求。我们这次把《条例》和《意见》落实情况结合起来检查,涵盖面较广,检查对象多,工作任务重,而且检查的内容有着较强的政治性、敏感性,人民群众的关注度、期望值也比较高。检查组及有关方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讲认真的根本工作态度和严谨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各环节任务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紧扣全省大局。认真学习贯彻今年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推动中央及省委“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落实的大局出发,开展好这次检查,促进各地依据《条例》和《意见》,以便捷高效的程序化解矛盾纠纷,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凝聚起更大力量。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等最新重要指示精神,在检查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中,把统筹“两手”、打赢“两战”和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等综合起来考虑,使这次检查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

二要突出检查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量大面广、类型繁多。我们立足《条例》规定的职责,结合《意见》提出的要求,在检查方案中明确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各类主体包括政府及相关部门、司法机关、群团和其他组织多元化解纠纷情况,经费保障和执法监督情况等5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各组要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各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着重围绕这5个方面13项具体内容开展检查,推动各类主体进一步履行好法定职责和工作职责,确保《条例》和《意见》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三要强化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影响《条例》和《意见》实施的问题开展检查,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研析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的过程。要结合省直单位前期排查评估出来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找准查实那些影响法规实施、制约政策落实、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对需要省里重视解决的问题,要准确反映到执法检查报告中;对当地能够解决的问题,明确要求当地及时解决;对完善《条例》及相关法规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这里作个强调,各组形成的报告,问题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篇幅。这是近年来我们执法检查工作形成的惯例,要注意把握。

四要探索有效方法。这次检查的《条例》和《意见》分别属于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性文件,既是执法检查、又是工作督查,因此要根据情况变化,改进方式方法。前期组织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并形成清单,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这本身就是对执法检查方式方法的创新完善,要认真总结经验,加以复制推广。下一步,在实地检查中,各组还可以结合实际,作一些新的探索;同时,鼓励受委托的10个市创新完善方式方法,使我们的检查更有力度、更具实效。

五要弘扬严实作风。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及省委精神,熟悉《条例》和《意见》内容,提高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开展检查做好充分准备。检查期间,要力求在“深入”上狠下功夫,认真了解一线实情,倾听各方意见呼声,自觉把为基层减负、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要求落实到检查的全过程。常委会有关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团结协作,切实做到“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一府两院”及有关方面要认真介绍情况,提供详实资料,自觉接受检查。各市人大常委会要主动配合开展检查,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这里要突出强调的是,当前,我省防汛正值关键时期,有的地方汛情十分严峻。各组在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的安排上,不能影响当地防汛救灾工作,要以实际行动支持各地打赢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攻坚战。

六要继续深入宣传。各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带头宣传,同时要继续发挥好新闻媒体的作用,为纵深推动《条例》和《意见》的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把执法检查与法治教育、政策宣贯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条例》和《意见》的宣传力度,使之真正为广大群众和各方面所掌握。要注重典型引路、以案释法,进一步宣传好严格落实《条例》和《意见》、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促进有关方面更好履行法定职责,引导社会公众用好法律武器。 

您是本站第14594594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