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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铜陵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座谈会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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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日上午,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铜陵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刚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昌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以及我市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电梯安装单位、维保单位和物业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条例内容整体上合法合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提高我市电梯管理工作水平,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与会人员还围绕条例实施和立法质量以及电梯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指出,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生活实践,反映了不少电梯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下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依据。评估小组要认真梳理和研究。就立法工作,会议强调,要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地方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新形势下地方人大一项重要职能。地方立法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地方立法质量。要及时开展立法评估工作。立法后评估是检验我市地方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的一项重要手段,对已出台的法规,要及时开展立法后评估,为法规修改和深入贯彻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要加强立法后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地方法规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知道法规、遵守法规,提高地方法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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