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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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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医疗卫生资金分配

和使用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进一步强化健康安徽行动财政保障。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坚持分灶吃饭、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通过发行专项债券、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式支持医疗卫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支持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公共卫生补短板,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财政保障,新增安排省属公立医院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和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深化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推进医共(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三、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对照医疗卫生“十三五”规划,全面盘点销号,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坚持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发展社会资本办医,不断增加医疗卫生服务多元供给。着力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设。研究制定《安徽省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实施方案》,完善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安徽省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实施方案》《安徽省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方案》《安徽省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安徽省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支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增强物资保障能力。有序推进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五、进一步提高财政医疗卫生资金绩效。出台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4个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作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科学合理分配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资金。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财政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全过程监管医疗卫生领域直达资金。积极配合专项审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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